有的男女本身双方的感情并不是那么深厚,但是想到年龄大了,往往也就匆忙的结婚。但是婚后却发现彼此并不适合,无法一起生活于是又很快离婚。这个时候,如果男方之前为结婚给付了彩礼的话,往往都会要求女方返还,那么起诉离婚彩礼怎么判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彩礼是什么?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在我国有些地方,把彩礼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
二、起诉离婚彩礼怎么判
可以看出,彩礼是我国封建社会遗留的产物,目前在我国很多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都广泛流传。
(一)离婚后彩礼可以要回吗?离婚彩礼怎么处理?法律对彩礼的态度是什么?
可以说,彩礼是封建社会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的主要特征,违背了婚姻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原则。
早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苏区颁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已有了废除聘金、聘礼及嫁妆的规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因此,法律对彩礼所持的是不支持的态度。
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
(二)离婚后彩礼可以要回吗?离婚彩礼怎么处理?
虽然法律不提出结婚时支付彩礼,但是现实中却存在大量彩礼纠纷。基于这种现实,我国《民法典》对彩礼的处理也作出了规定。
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下述情况下,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离婚时,支付彩礼的一方(一般为男方)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果对方拒绝返还彩礼,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不管是哪一方起诉离婚,此时男方其实都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女方返还结婚彩礼的。至于最终是否会返还,则要看实际情况有没有满足规定的返还情况。所以并不是只要男方在离婚过程中要求返还彩礼,最终就一定可以返还。关于起诉离婚彩礼怎么判的问题,承业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