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部网消息
(锦法记者黄庆锋)丈夫对妻子不忠,和别的女士好上。日前,锦江法院在处理二人离婚时,判决花心丈夫少分财产,并赔偿妻子精神损失费2000元。

据介绍,夫妻二人共有一套房屋及一辆汽车。锦江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多次对李女士实施暴力,致使李身体受到伤害;王与婚外别的异性保持不正当的关系,对夫妻感情极不珍惜,违背了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和尊重的义务,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和家庭关系,致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夫妻关系难以维持。对李的离婚请求,法院给予支持,并按李的要求,判决婚生女儿由李抚养,王承担相应的费用。由于王存在过错,法院判王适当少分财产,并赔偿无过错方的李女士2000元精神损失费。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