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法院2月24日发布消息,天坛人民法庭在一周时间内作出了两份罚款决定书,对两起虚假陈述和虚假诉讼中的当事人分别罚款5万元和1万元,相关线索均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法院表示,对虚假诉讼,一律严惩。

被罚款的刘某曾在2019年起诉过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当时,他依据向束小某转账的银行转账凭证,以及束小某的父亲束某某出具的借条,对束某某提起过民间借贷诉讼。在这起案件中,他认为束某某为借款人、束小某为经办人,要求束某某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此后,该案件胜诉,法院判决已生效,支持了刘某的要求。
然而在此情况下,近期刘某又以同一银行的转账凭证,另行提起本案诉讼,主张他与束小某之间存在借贷关系,要求束小某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在庭审中就借款对象等事实进行虚假陈述,企图通过诉讼,使虚构的债权债务获得法院裁判的确认,从而侵害束小某的财产权益。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刘某的行为严重妨害民事诉讼秩序,东城法院天坛人民法庭依法判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对刘某罚款1万元,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在另一起申请公示催告案件中,申请人是一家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在银行的承兑汇票已背书转让,资金已被正常提取。然而公司伪报票据丢失,于2022年初向东城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进行审理时,物流公司虚假陈述说“票据丢失且票面资金仍在出票人账户”等内容。法院查清真相后,认定物流公司的行为严重妨害民事诉讼秩序,干扰正常的司法活动,浪费司法资源,东城法院天坛人民法庭依法裁定终结该公示催告程序,并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东城法院天坛人民法庭负责人冯宁介绍,2021年以来,天坛法庭持续开展打击“虚假诉讼、虚假陈述、虚假证据”专项行动,敏感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升,初步形成了对虚假诉讼、虚假陈述、虚假证据的发现分析、甄别认定与打击防范一整套工作机制,收到较好效果。截至目前,共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移送虚假诉讼案件5件,已判处刑罚2人,决定罚款5人,训诫1人,甄别移送虚假诉讼线索10余条。(记者 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