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接触消费服务模式,便捷的同时应注意潜在风险

  随着人工职能、市场经济发展,无接触消费服务模式在多个行业崭露头脚,如无人超市、无接触快递外卖配送、无接触酒店民宿入住......北京东城法院提醒,无接触交易模式逐渐受到青睐,但与其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措施却尚未同步完善,消费者和经营者接受新型消费模式时亦应警惕潜在风险。

  平台责任易逃脱

  目前,许多民宿或酒店依托平台为消费者入住实现服务,消费者依托平台实现“免押金”“无接触”入住。但目前对第三方平台的性质及应承担的责任尚未达成共识,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纠纷后第三方平台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何种责任?

  例如,在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消费者通过平台“免押金”“无接触”方式入住民宿,退房后经营者发现房内物品损坏,在无法联系上消费者的情况下只得通过平台索赔,平台拒绝了其赔偿要求。经营者诉至法院,但未获支持。

  法官建议:在第三方平台责任尚未统一规定的情况下,消费者或经营者需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在第三方平台使用相关服务时仔细阅读注意事项,避免权利受到损害;同时,倡导相关组织机构尽快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和机制,明确第三方平台的责任和义务,避免第三方平台肆意规避风险。

  向谁索赔成难题

  为收取快递更加便捷,配送驿站、门口代收等方式已基本取代本人签收实现“无接触配送”。在无接触配送过程中,“已签收”或“他人代收”后商品被盗取、错取现象屡见不鲜。因配送过程涉及经营者、配送公司及消费者三方主体,在物品已经“签收”后发生盗取或错取时,配送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经营者是否应承担商品未交付的责任,消费者是否应自担风险?消费者如何索赔,向谁索赔?

  例如,在一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中,物流公司进行无接触配送时,未经收件人当面验收便将寄送贵重物品的快递放置在快递柜内,同时在物流平台标注“已签收”,收件人取件时发现物品部分缺失,便将物流公司及卖家均诉至法院,法院最终仅支持了其要求卖家赔偿责任的请求。

  法官建议:消费者、经营者应选择规范的快递公司,对于贵重物品,确保先验后签,以防发生纠纷,快递公司亦应规范自身行为,避免随意自行签收货物,引发相关纠纷;同时,购物平台可参考“运费险”等方式,引入保险等商业机构入驻无接触服务模式,创新险种,从而减少风险发生时各方的财产损失。

  技术漏洞难避免

  在无人超市商品消费过程中,技术手段尤为重要,购物结算需借助自动支付系统予以完成。但实践中不乏因距离过近,自动支付系统误将两人商品一并结算的情况,亦存在利用技术漏洞逃单、盗窃等情形。

  例如,在一起盗窃案件中,嫌疑人利用商品结算的扫码系统漏洞多次将商品夹带,商家多日后才发现并报案。因此,生物识别系统、自动支付系统等技术支持手段的不完善亦存在引发民事、刑事纠纷的风险。

  法官建议:消费者应提高自身风险防范意识,确认消费环境安全、确认消费商品的支付情况,避免因技术或人为原因造成财产损失;建议相关平台加强技术建设与升级,减少因技术问题导致的风险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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