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信用卡使用越来越常见,但是信用卡为我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部分隐患。部分不良消费习惯者总是进入失信人员名单,甚至违法犯罪。而在信用卡犯罪案件中,恶意透支造成的信用卡诈骗案件比例很高,这是为什么呢?下面小编就来说说这个问题。
对于广大持有信用卡的用户应该都很清楚,信用卡消费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按时偿还,如果你抱有侥幸心理,想通过信用卡获利或透支消费,那么你得注意了,千万别触碰红线,否则你可能一不小心就面临牢狱之灾!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信用卡都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为什么恶意透支类型的信用卡诈骗罪可以说是一个非常高发的罪名呢?因为这个罪名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一不留神就触犯了,为什么会这么说?
第一、该罪入罪金额不高,达到1万元可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当恶意透支金额到达1万元时即可构成此项罪名,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万元的入罪金额,相当于一台笔记本电脑价格,对于爱消费的广大人士来说一两笔就刷满了,很容易达到这个数额标准。所以提醒那些喜欢拖欠信用卡的人,千万不要突破这个数字,否则你就危险了!

第二、对“恶意”的主观行为界定难以把控。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另一个要求是需要持卡人恶意透支,对于这个恶意透支,我国刑法是这样解释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当然,在18年的12月份,两高新出台的关于恶意透支做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虽然欠款未还不一定是恶意逾期,但是也需要注意。何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了六种情形,看是简单明确,实则要靠主观界定,让一大批实质上主观上够不成非法占有,但是形式上满足透支行为的人靠近了罪的边缘。
综上,养成良好的信用卡消费习惯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做到按时还款,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如果确实无力偿还,那么应当及时主动与银行沟通联系,争取银行的宽限期,想办法在宽限期清偿,避免惹祸上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至于那些抱有侥幸心理,想通过信用卡获利或透支消费的人,那就趁早打消这个念头吧,否则你可能会征信不保,甚至是导致牢狱之灾!
随着互联网市场的便民化与信用卡市场的逐年扩大化,出现了一个信用卡代还这种业务。
信用卡代还也是一种资金债务的暂时性转移。如果大家不想给自己带来太大的资金压力问题,这个业务还是可以考虑的,它可以缓解业主的还款压力,也不会给大家带来高额的利息,还可以帮助大家减少不良的信用记录。虽然它也有手续费,但是比银行的滞纳金、利息要少一些。可以说,这个业务能从一定的情形下降低大家的资金周转率,但是,不得不说一下,大家尽可能的注意是不是正规的机构,因为不管是什么行业,市场上的业务都是良莠不齐的,所以可能会存在一些不正规的情况,大家在选择前,建议先深入的了解一下。毕竟,涉及到资金问题,我们需要保持应有的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