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现在社会上越来越普遍了,很多人会因为财产分割或者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协商不成功,而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离婚,对起诉地是否有规定,那么下面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将为您一一解答法院起诉离婚起诉地有要求吗及其他相关问题。
一、法院叛离条件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二、法院起诉离婚起诉地有要求吗
1.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2. 若被告单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3. 若双方都离开户籍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受理的法院均为基层人民法院,如某市、县、区人民法院。
三、诉讼离婚有哪些结果
诉讼外调解一般有三种结果:
(1)双方和好,继续生活;
(2)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当事人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3)调解无效,双方未能就离婚及相关问题达成协议,要求离婚的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综上就是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法院起诉离婚起诉地有要求吗及其他相关问题。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承业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