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广州怎么起诉离婚手续

  外地人在广州要起诉离婚的话,是有一定的流程的,它规定了人们是否可以在广州法院进行起诉。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外地人在广州怎么起诉离婚手续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外地人在广州怎么起诉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由于各种原因作出了离婚的选择后,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有两种方式,如果双方能够好聚好散,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就可以采取协议离婚方式,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有异议,则只能选择至法院起诉离婚,然而对于在哪里起诉离婚法律是有相关规定的,外地人在广州起诉离婚,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判断,在广州生活居住一年以上,则起诉人可以在广州进行起诉,如果被起诉人离开广州市一年以上,则应至其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外地人在广州怎么起诉离婚手续

  二、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三、涉外离婚管辖情况

  1、若涉外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国内均有住所,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2、原告是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内有住所,被告不在我国领域居住的,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时,由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在国外,但未定居,任何一方起诉离婚时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以上就是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外地人在广州怎么起诉离婚手续”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若涉外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国内均有住所,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承业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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