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请收养孩子没有经过合法程序,是有可能会构成非法收养的,虽然非法收养一般会有行政处罚,但如果情节严重,也是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法律上有非法收养罪这样一个罪名吗?承业小编整理有关非法收养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收养罪属于一个罪名吗?
我国没有非法收养这样的一个罪名,只有非法收养一说。
非法收养是指不符合国家《收养法》有关规定,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非法收养包括: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为非法收养。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所以违反这个规定收养的也是非法收养的收养行为。
二、非法收养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1、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理。
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处理。
3、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按政策外比照子女数处理。
4、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但未达法定生育间隔期收养的,按提前生育处理;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收养的,按多生育处理。
《收养证》第三十一条 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三、非法收养与合法收养的区别
婚后五年以上不育,女方年满三十周岁以上,需收养子女,经人口计生局批准后方可收养,否则为非法收养。
四、收养孩子的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收养子女需以下材料:
1、审批表一式两份;
2、单位(或社区)婚育证明,且负责人签名;
3、男女双方申请;
4、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
5、男女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
6、两个县区以上医院不能生育的证明。
综上所述,非法收养罪在我国并不是一个罪名。但如果非法收养,也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因此,收养孩子一定要经过合法程序,否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承业的在线律师,他们会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