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坠崖孕妇:案发后男方曾起诉离婚分割财产

  • 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大问题,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有哪些相关规定呢?重庆离婚律师整理了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新闻案例:2019年6月9日,来自江苏的王女士和丈夫俞某到泰国乌汶府Pha Daem国家公园游玩。之后,怀有3个月身孕的王女士从34米高的悬崖跌落,奇迹生还。
    随后剧情出现反转。王女士在确定得到保护后对警方表示,从悬崖上跌落不是意外,是丈夫把自己推下去的。起初不敢告诉警察事实,是因为丈夫威胁不让说出事实真相,否则就会杀了自己,顾虑到腹中孩子,所以没敢说。随即,警察在医院将俞某抓捕,并将以谋杀未遂的罪名对他进行指控。
    警方透露,俞某没钱没工作,因为赌博等恶习,还欠下很多债务。俞某要求王女士帮助偿还债务,但王女士只帮还了一半。如果王女士去世,俞某就能得到她的所有财产,因此俞某才谋划将王女士推落悬崖。
    2020年3月24日,中国孕妇泰国坠崖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俞某冬一审被判处终身监禁。
     
    据媒体报道,王女士表示,在该案判决之前,俞某某在此案件判决之前,曾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婚内财产1100万元。理由是:在与受害者游玩过程中,感情一般。经常因为女儿的事情吵架,双方已经没有了信任基础,感情已经破裂。
    当秦淮法院法官打电话找王女士了解情况的时候,她称自己“整个人都傻了,秦淮法院驳回了俞某冬的离婚诉讼请求。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
    在案例中,男方要求分割婚内财产1100万元,这样的做法合理吗?重庆离婚律师指出,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通过上文重庆离婚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泰国坠崖孕妇:案发后男方曾起诉离婚分割千万财产 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办?”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都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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