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 办分公司需要材料:

    1、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件复印件;

    3、(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中有法律、行政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专注处理各类型案件 【选择承业】让您不再错失良机

    咨询电话:15310094552

    点击免费拨打

    友情链接QQ16661988:贵阳承业律师事务所|万州承业律师事务所|盗窃罪量刑取保退赃立案标准|帮信罪量刑取保退赃立案标准

    承业- 真正解决各类型诉讼问题

    让您无后顾之忧!
    联系电话:15310094552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18:00)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1号恒大都市广场11幢22层
    技术支持:律大人

    版权所有 © 重庆承业律师团队 渝ICP备17002137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24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