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违约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借据违约金只要不超过24%就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双方约定逾期利率的,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年利率的24%。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 1、借款期间既未约定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贷款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约定借款期间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的,贷款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借款期间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贷款人和借款人既约定逾期利率,又约定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贷款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人民法院不支持年利率总额超过24%的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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