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纠纷诉讼的时候那些问题要规避

  发生劳动纠纷诉讼的时候那些问题要规避

  劳动纠纷的诉讼条件是什么,常见的仲裁请求有哪些,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当事人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者因为劳动争议或者劳动纠纷应该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呢?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当事人提起劳动纠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起诉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因此,相互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和劳动者,都可以作为起诉人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劳动者在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相一致时,由劳动者个人作为当事人一方参加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他人员则无权起诉。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如果原告不知道是谁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则会出现无人应诉的情况,也无法进行诉讼,人民法院也无从审理。在明确劳动争议诉讼被告的同时,应当指出,原告不得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行政部门作为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被告或第三人。这主要是由于他们不具有劳动争议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提起诉讼所要求解决问题。它包括以下三种:一是给付的请求,即请求人民法院认定原告的请求权,责令对方履行义务,如给付工资、劳动保险、资金等;二是确认的请求,即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实体法律关系,如确认劳动合同关系有效或无效,确认职工与企业存在的劳动关系,企业不得开除、除名、辞退等;三是变更的请求,即请求人民法院改变或消灭当事人之间原有的劳动法律关系,如改变劳动合同的内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等。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有事实根据,包括劳动争议是如何发生的、争议的内容等,还包括劳动争议的证据事实,即能证明劳动争议案件的一切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4)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决的,才有权起诉。如果当事人就劳动争议问题在仲裁机关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发生法效力,当事人也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期限的,一般不予受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逾期的,则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予以说明。

  凡是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起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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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劳动纠纷的,哪些证据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不慎丢失了劳动合同,会导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搜集到以下15条证据,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13.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

  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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