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系数怎么评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系数怎么评定

  对伤残者的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

  任何一个非法律专业人员,只要了解了简化版的公式,都可以套用公式为多等级伤残者计算其实际赔偿额,而非一筹莫展。

  其中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附加伤残等级指数(累加)。

  (一)赔偿责任系数分别为:

  完全责任:100%;

  主要责任:90-60%;

  同等责任:50%;

  次要责任:40-20%;

  轻微责任:10%。

  (二)伤残等级赔偿指数分别对应为(法定标准):

  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

  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三)附加伤残等级赔偿指数分别对应为(无法定标准,学术界观点):

  一级10%二级9%三级8%四级7%五级6%

  六级5%七级4%八级3%九级2%十级1%

  (四)限制条件:

  1、附加伤残等级指数累加不得大于10%,即附加的累加总和以10%为上限,超出的不计。

  2、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不得大于100%,即以100%为上限,超出的不计。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系数怎么评定 

  二、交通事故鉴定标准所需资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三、交通事故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大多数情况交通事故受害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时常把握不准,以致于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交通事故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所谓的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这种赔偿是考虑到受害人当前所处的困境,也包括了将来可能面对的风险。这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人权基本思想。

  对于时间而言,交通事故致残的。

  受害人应该在治疗结束之后,应及时在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一般而言,应该在治疗结束之后,交通事故受害人出院后到有关鉴定机构及时进行鉴定。如果是在治疗结束之前进行鉴定,由于这个时候治疗没有结束,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伤残认定可能会造成二次伤害。所以从人性化考虑应在治疗结束之后进行伤残鉴定。

  以上就是承业律师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系数怎么评定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交通事故伤残是分为很多等级的,每个等级有相关的系数要求要严格把握。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承业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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