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如果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很多的夫妻在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离婚,但有时候为了考虑孩子等因素,由乙方起诉到法院离婚,但另一方会不同意离婚的。那么起诉离婚如果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下面就由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起诉离婚如果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不愿解除婚姻关系,二是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建议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及时搜集并提交证据,比如对方经常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存在重婚或与婚外异性同居,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双方感情不和已经分居两年等等,来法官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提高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另外,当事人可以充分利用调解程序,在法官主持下,尽量促成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由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那么法院第一次判离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上诉,也可以选择在6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于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要求法院先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对于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部分,可以另行起诉解决。

起诉离婚如果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二、起诉离婚撤诉了多久能再次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撤诉分为原告主动撤诉和法院接撤诉处理两种情况,“原告主动撤诉”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认为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撤诉。

  “法院接撤诉处理”通常是指原告没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出庭,法院出具按撤诉处理的法律文书。因此,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又起诉的没有时间间隔限制。由于婚姻关系涉及到身份关系以及社会、家庭稳定和谐,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对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只有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才能在6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

  三、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照片一张。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以上就是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起诉离婚如果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的话,可以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是否满足离婚条件。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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