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刑事律师:哪些犯罪必须查清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记录

  • 侦查中公安机关都要求侦查人员查清行为人的违法犯罪记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98条规定,第一次讯问应当问明犯罪嫌疑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等情况。
    检察院审查逮捕、起诉,法院判决中也有此要求,一般还要调取相关法律文书。
    因为违法犯罪记录不仅仅涉及到从重处罚,在一些案件中还涉及到是构成犯罪。
     
    这些罪名主要指一些犯罪构成涉及到多次或者要求曾经受过行政处罚的。
    此处的多次不仅包括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行为人涉及到多次犯罪未被刑事或者行政处理过,还包括被行政处理过的同类行为,最典型的就是盗窃罪即便某次盗窃行为被行政处理过,也可以成为刑事盗窃多次中的一次,这并不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只是曾经的拘留期限要折抵以后的刑期。
     
    涉及罪名主要有:
    (一)盗窃罪

    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一年内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入罪数额减半。多次盗窃指的是两年内三次以上盗窃行为,其中包括被行政处理过的盗窃行为。
    (二)诈骗罪
    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两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入罪数额减半。
    (三)敲诈勒索罪
    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入罪数额减半。多次敲诈勒索指的是两年内三次以上敲诈勒索行为,其中包括行政处理过的敲诈勒索行为。
    (四)抢夺罪
    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入罪数额减半。多次抢夺也包括被行政处理过的抢夺行为,由于多次抢夺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内容,到底是两年内三次还是一年内三次,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但出于打击犯罪的角度考虑,向盗窃罪一样两年内三次比较合理。
    (五)开设赌场罪
    关于设置赌博机入罪标准本来是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但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也构成犯罪。



    (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的。
    (七)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
    (八)特定行业单位人员犯包庇罪
    二年内通风报信3次以上的或者一年内因通风报信被行政处罚,又实施通风报信行为的。
    (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两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容留他人吸毒罪
    两年内3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或两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十一)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曾因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受过刑事处罚的或二年内曾因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十二)诽谤罪
    (利用信息网络)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十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一年内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
    (十四)寻衅滋事罪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都规定了多次寻衅滋事行为,但司法解释对多次的时间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曾有判决书将六年内的多次被行政处理过的行为最后作为刑事处理。
    直到2018年“两高两部”发布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至第四条中的“多次”一般应当理解为二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次以上。二年内多次实施不同种类寻衅滋事行为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多次时间才被明确。
    (十五)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十六)非法采矿罪
    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
    上述罪名中涉及到多次的,要有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据佐证,尤其是计算被行政处罚过的行为,到底是一年内还是两年内,必须要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法律文书进行佐证。
    此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8条规定累犯不得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法,曾经故意犯罪的,应当逮捕。
    检察院既然应当逮捕,相应的公安机关就应该呈请批准逮捕。
     
    如果侦查人员没有查清犯罪嫌疑人前科,影响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可能涉嫌玩忽职守。
    如果是故意隐瞒,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可能涉嫌徇私枉法。
    所以,公安机关在办理上述罪名案件时,必须查清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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