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手机密码简单盗刷微信刑事律师:哪些盗窃情形不按照犯罪处理

  • 家住贵阳的男子陈某,因长期无业住在大方县某村其母亲家,并在当地潜入一居民家实施盗窃,盗窃得到一部手机后猜对密码,遂直接盗刷微信钱包。
    8月12日,大方县公安局向媒体通报:陈某已被大方县警方成功抓获。
    “我的手机是近日晚19时许在我家里被盗的,我认为手机不算值钱,当时就没有报警。”
    陈某莲说,其手机被盗后,自己想到第二天去补张手机卡就可以了,谁料等到补卡后登录微信时,却发现微信内的零钱已被消费4笔,共计4457元,于是随即报警。
    当地派出所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开展侦查,最终锁定了嫌疑人陈某,将盗窃嫌疑人陈某成功抓获。
    经审查
    陈某盗窃手机后,因陈某莲设置的手机密码过于简单,无意间猜中手机开机密码,并从手机微信钱包4次盗刷了4457元钱。目前,陈某被大方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法律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重庆刑事律师延伸:盗窃相关法律知识
    一般来说,盗取价值1000元以上的公私财物就会构成犯罪。
    但中国各省、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一样,对于盗窃罪的处罚程度也不同。各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会根据各地区的实际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的状况,来确定各地区的执行标准。
     
    另外,根据《解释》规定,对于社会上一些小偷小摸行为,或者是被要挟、被威胁参与盗窃行为的,虽然盗窃财物数额已达到犯罪标准的,但情节不严重的,一般可不作为犯罪处理。包括“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作案的”,“将盗窃财物主动全部退还的”,“主动投案自首承认犯罪行为的”,“被迫参与盗窃但没有分赃或者分赃数额较少的”,“其他情节轻微,后果危害性不大的”,以上情形可不按照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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