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一份彩礼是如何害人的?

  • 23岁的关某和20岁的莫某本是一对甜蜜的恋人,二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可因为女方家人提出的彩礼要求,让这对小情侣产生了隔阂。在一次激烈争吵后,失去理智的关某竟将女友勒死。昨天获悉,关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市三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起因:彩礼引矛盾 想同归于尽
        “我俩是2012年3月认识的,在5月就办了婚礼,但因为没到法定年龄,就没领结婚证。”据关某交代,二人一直没有领证的原因除了年龄问题外,还有就是他不能满足女方家人索要的彩礼钱,为此他和女友间的感情逐渐变差,女友还要和他分手。去年2月,当女友的家人再次提出彩礼问题,关某一气之下从家搬了出去。据了解,关某家里的经济条件一般,而在案发前两人的孩子已经出生。
        事发当天,关某找到莫某想好好谈谈,修复二人之间的关系。关某称,当时他想的是“能过就一起过,不能过就要和她同归于尽”,因此他手里还带着一把刀。当晚8时许,关某见到女友后,邀其出门边走边聊,其间关某多次表示出想与莫某重归于好的意愿,但莫某坚持不同意,执意要和关某分手。
        眼看感情无法挽回,关某大喊了一句:“你要不想过,我也不活了,咱们就殉情一起死,下辈子做夫妻,你也别怪我。”随后就持刀扎向了莫某的胳膊。此时的关某已经丧失理智,扎伤女友后把刀扔下,进而双手掐住了女友的脖子。由于莫某的反抗,关某又将对方压在身下,用她戴的围巾继续勒她。大约一分钟后,莫某身体开始抽搐,关某才松开了手中的围巾。此时关某的同事闻讯赶到,莫某已经死亡,关某遂前往公安机关自首。
        指控:勒人致死 涉嫌故意杀人
        据检方指控,去年2月14日晚8时许,被告人关某在朝阳区黑庄户乡市政四公司仓库南墙外,因感情问题与被害人莫某发生争吵。其间,关某持单刃刀扎刺莫某左臂后,又用双手及莫某所戴围巾扼、勒莫某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作案后,关某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检方认为,关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审理中,关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不持异议。其辩护人提出,本案系感情矛盾激化所引发,关某属于非预谋的激情犯罪,关某的家属也已代为赔偿被害人亲属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同时关某具有自首情节,建议法院对关某减轻处罚。
        判决:赔偿获谅解 罪犯被轻判
        市三中院在审理期间,主持了调解工作,关某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全部经济损失,而被害人亲属对关某表示一定程度的谅解。
        市三中院认为,关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系因感情矛盾问题所引发,关某于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属于自首,并取得被害人亲属一定程度的谅解,可依法对关某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关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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