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写?

  • 一、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二、探望权包括哪些内容

    1、探望权的主体为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2、探望权的行使,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3、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是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认为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在行使探望权时有损于或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事实存在,可中止其探望权,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形消失后,可通知双方恢复探望权。

    4、探望权的恢复,即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

    5、探望的方式,目前子女探望权实现的方式中,一种是时间短、比较灵活的探望性探视;一种是逗留式的,一般时间较长,时间和地点都可以由父母约定或法院判决来规定。

    6、探望的时间,探望的方式和探望的时间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协商约定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当今的社会离婚案件当中,经常会涉及到了一些争议,焦点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管孩子跟着哪一方一起生活,另外一方都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用的。当然了,在起诉要求孩子抚养权的时候,需要写清楚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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