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样办理工伤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 办理理赔所需材料如下:

    1.用人单位需提供《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复印件、住院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

    2.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经处同意后前往治疗;

    3.假肢、义眼、镶牙和代步等辅助器具需提供《安置、配置辅助器具》审批表;

    4.职工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供养亲属户口本、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供养证明,就读证明,供养亲属开户银行账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审批表;

    5.的还需提供原件,或调解书;

    6.需提供《书》;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须事故当事人签字同意)。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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