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多名网友图文侮辱名誉权被侵犯快手拒绝删除被判赔.万

  • 疑似多名网友通过直播APP——快手,对刘女士进行长时间的诽谤与侮辱。气愤的她,也多次向快手公司投诉并要求删除相关文图,然而,平台方却拒绝删除。
    日前,经过多次开庭,并终审认定,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快手)赔偿刘女士莉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财产损失14000元(含公证费6000元、律师费8000元)。
     
    案情经过:
    2019年1月4日,北京的刘女士发现一名叫“明珠格格丫丫”快手用户,在快手平台上盗用自己肖像和陌生男拼凑为情侣,并发布侮辱诽谤视频。
    此外,该用户不仅盗用自己的头像,还配有文字“你只北京狗”等侮辱言论。
    按照刘女士的说法,她很快与快手公司取得联系,并发律师函与投诉函要求删除相关图文,然而快手并未后任何处理。
    之后,她不得已向监管部门反映,并向监管层发了律师函请求关注此事。
    刘女士说,直到2月2日,快手因此投诉被有关部门约谈后才删除了涉案图文。
    然而,此事还未就此打住。
    接着,刘女士发现上述快手用户即侵权人,继续发布侮辱、诽谤自己的视频言论。
    不堪其扰的刘女士怒而将快手诉至法庭,要求判决快手公开赔礼道歉;提供侵权人真实姓名、住址、身份证件号实名信息。
    同时,刘女士还要求快手公司赔偿自己精神损害金以及保全公证费和律师费等。
    此后,该案历经了一年多的开庭审理拉锯。不久前,此案最终尘埃落定。
    尽管法院未能全部支持刘女士的诉求,但依然认定快手在此过程中,有着许多不可推卸的责任。
    经一审认定,并获得终审维持。
     
    法院认为:
    首先,快手公司需在七日内向刘丽莉出具书面赔礼道歉信。
    同时,判决还强调,道歉内容需经一审法院审核,逾期不执行,一审法院将在相关媒体上刊登本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被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此外,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快手公司赔偿刘丽莉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财产损失14000元(含公证费6000元、律师费8000元)。
     
    对于快手公司的责任认定,一审法院认为:
    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证实,快手平台昵称“明珠格格丫丫”等用户在其账号页面擅自播放刘女士肖像与异性肖像结合的短视频,结合视频配乐以及上述用户发布针对刘女士快手平台昵称的言论,可以认定上述行为对刘丽莉构成侮辱、贬损。
    而快手用户“亚驎亚驎”、“赵海彤223”、“波65”等人在上述短视频以及“说说”下面发表明显带有对刘女士侮辱性的语言。



    判决显示:
    快手平台自动根据对平台用户关注以及观看习惯推送视频以及文字内容的功能,使得上述内容可被他人阅览,造成刘丽莉的社会评价降低。因此上述人员侵犯了刘女士的名誉权。
     
    法院认为:
    侵权人借助快手平台所发表的主要言论,明显含有侮辱性词语,快手公司所应当具备的管理信息的能力,应当可以加以屏蔽或者及时发现并予以删除,同时应当对相关账号采取必要措施。
    快手公司未对相关言论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应当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就侵权情况,刘女士委托律师向快手平台进行投诉,并提供了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的侵权内容截屏、理由、侵权人在快手平台信息,以及被侵权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手续等充分材料,已构成有效通知。
    但是,快手公司在接到上述材料后,仍未对相关短视频以及侵权人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造成侵权损害扩大,快手公司应当就该损失扩大部分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以上分析,快手公司应当就未主动、及时对侵权言论采取措施,接到有效通知后未及时对侵权视频及言论采取措施造成的损失向刘女士承担责任。
     
    法院还认为,上述行为给刘女士造成较为严重的精神痛苦,为此快手公司应当赔偿刘丽莉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向刘丽莉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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