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未成年女孩被当街割喉重庆律师解析故意杀人罪及犯罪未遂

  • 8 月 4 日晚,有网友发帖称一女孩被一名男子当街割喉,从曝出的图片中可以看到女孩满身鲜血坐在地上,旁边有一名男子正用手捂住女孩的脖子和额头。该男子可能怎么判?重庆律师解析故意杀人罪及犯罪未遂。
     
    江苏无锡17岁女生当街被割喉
    据相关报道,女孩刘燕(化名)母亲称,女孩今年 17 岁。
    7 月 30 日晚大概 8 点半,在家里的女儿和她视频通话说要出去玩一下,距离出事地点大概 100 多米的时候,她听到了女儿的叫声。
    李女士赶紧跑过去,看到一名男子正掐着她的脖子,那时候身上还没有血,李女士当时就报警了。
    “后来男子挟持我女儿一直走,进了小区。小区里面比较黑,我正找他们,就看到女儿自己跑出来了,当时身上全是血。我朝着女儿那边跑,突然那个男的就冲出来了,立马抓住我女儿,他拿着刀不让我靠近。”
    几分钟后警察来到现场。“警察也不敢(贸然)靠近,靠近一下,他(凶手)就用刀划一下。挟持了我女儿大概 40 分钟,后来警方就鸣枪了。”
    当晚,女孩就被送往无锡市人民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为气管割裂伤,全身多发刀刺伤,颈部刀刺伤。
    5日,女孩继父表示:" 女儿现在仍然住在重症监护室,没有脱离危险。目前为止,凶手家属没有出面。"
    女孩妈妈否认了男子是女孩男友的说法:“我不认识他,女儿也不认识他,女儿现在是有男朋友的。”



    网友:
    @雁影悄悄_:公共场合故意杀人,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男友不男友的完全不是重点
    @饭饭饭吃:犯罪就是犯罪,跟他和受害者之间的关系没有任何关联,只跟他犯罪的行为有关联。同理可推及亲子,夫妻,同事之间的犯罪。
     
    重庆律师分析:当街割喉未成年,该男子可能怎么判?
    割喉,是带有明确的杀人故意行为,对于一般人的生活常识而言,持刀攻击喉部就是杀人行为,主观上的杀人故意是可以确定的。客观方面的杀人行为是现行犯。
    根据目前相关的新闻报道来看:按照嫌疑人目前所实施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是故意杀人罪未遂。
    就目前信息而言,相关报道提及犯罪嫌疑人是驾车的,那应已满18周岁;除非嫌疑人是精神病且正在发病,责任阻却性事由也不存在。
    当街杀人,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情节恶劣,但因为结果未遂,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相关法律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通过上文重庆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17岁未成年被当街割喉 重庆律师解析故意杀人罪及犯罪未遂”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都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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